沈阳市旅游局文件
沈旅发[2008]77号
关于规范使用《2008版旅游示范合同文本》的通知
各旅行社:
为了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以优质旅游接待环境迎接奥运会的召开,从6月1日起,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在全市展开了2008版各类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为充分发挥示范文本的作用,把推行示范文本工作与加强旅游市场行业管理结合起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自发布之日起,由市旅游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推出的2008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原2002版旅游示范合同文本一律停止使用。
2、全市旅行社要以此次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作为契机和手段,促进本企业的诚信经营、诚信服务。在经营旅游业务中按约履行法律和合同规定的义务,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有效减少合同纠纷。
3、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旅游局和市工商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旅行社的旅游示范合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予以落实的旅行社,将按《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2008版旅游示范合同文本推广使用后,其合同内容将作为市旅游质监所、市消协受理和处理游客投诉的依据。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规范 旅游 合同 通知
抄送:省旅游质监所
沈阳市旅游局办公室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