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08年沈阳市旅游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旅游局  作者:沈阳市旅游局  时间:2008-5-30 [关闭窗口] [ ] [打印
 

沈旅发[2008]61号

 

关于下发2008年沈阳市

旅游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旅游局、市旅游培训中心、旅游院校:

现将2008年沈阳市旅游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旅游  教育培训  计划  通知                  

沈阳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印发

 

2008年沈阳市旅游教育培训计划

 

2008年我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国家和省旅游局确定的旅游教育工作目标为指导,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继续实施“人才兴旅”战略,进一步加大旅游教育培训力度,重点抓好高层次行政管理、旅游企业经营管理和技能性工作岗位人员培养,全面提高旅游行业人才质量。

、组织开展迎奥运主题旅游服务人员培训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5-7月,奥运会开幕前完成培训任务。

(二)培训对象

旅行社导游人员;四星级以上酒店前台、客房、餐厅领班、服务员;3A级以上景区讲解员。

(三)培训内容

1.奥运知识

奥林匹克运动历史渊源、思想内涵、组织机构、标识系统、活动内容、2008北京奥运会目标、理念、方针、口号、赛事及安排等。

2.岗位服务

⑴旅行社导游人员:重点开展英、日、俄、韩四个语种外语培训、导游服务礼仪、导游服务技巧培训。

⑵饭店服务人员:重点开展旅游饭店职业英语、现代饭店服务技巧、饭店服务礼仪培训。

A级旅游景区讲解员:重点开展景区景点实用英语、景点导游技巧、服务礼仪等相关知识培训。

(四)组织实施

各区县(市)旅游局根据本区旅游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培训工作可采取旅游局统一组织或旅游经营单位自行实施、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课时不少于24学时。在抓好普遍培训的基础上,要重点组织如参加市导游(讲解)员大赛参赛选手的培训工作。

二、组织开展区县(市)、乡、村、户(点)四级农业旅游培训

(一)培训对象及人数

计划培训人数200人,其中:分管农业旅游的区县(市)长10人;乡镇负责农业旅游的乡镇长40人;农业旅游重点村负责人60人;重点农户和旅游示范点90人。

(二)培训内容

分管农业旅游的区、县(市)长:开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如何发展农业旅游、农业旅游规划的编制、农业旅游资源产品开发与策划、农业旅游商品开发等方面培训。

乡镇和村农业旅游负责人:开展特色旅游乡镇村评定标准、农家乐发展与规范管理、农家乐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标准等内容培训。

农户和旅游示范点:开展农家乐发展与规范管理、农家乐食品卫生、农家乐餐饮服务规范、农家乐旅游管理案例分析、农家乐服务礼仪等培训。

(三)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由省旅游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开展旅游企业管理(经理)人员岗位培训

(一)培训期数

全年计划组织3批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对象

1.国际、国内旅行社总经理、部门经理;

2.旅游饭店、旅游餐饮公司的总经理、部门经理;

3.旅游景区的总经理、部门经理。

(三)培训人数(总计150人)

旅行社总经理20人;部门经理30人。
酒店总经理20人;部门经理30人。
景区总经理10人;部门经理40人。

(四)培训内容

旅行社经理班:旅游政策与法规、旅行社经营技巧、旅行社经营管理案例分析、旅行社服务礼仪。

饭店经理班:饭店战略管理、饭店市场营销、饭店经理人员如何驾驭财务、饭店服务礼仪。

景区经理班:旅游景区的规划编制与开发建设、旅游景区的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开发、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旅游景区开发与经营案例分析、旅游景区市场营销、旅游景区服务礼仪。

(五)组织实施

此项培训,由市旅游局旅游培训中心,结合全市旅游行业各单位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工作。

四、组织开展导游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

(一)培训时间

从现在起至考试前,具体时间由组织培训单位自定。

(二)培训对象

凡自愿从事导游职业,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我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三)组织实施

各旅游院校及其他培训定点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市)旅游局、市旅游培训中心、旅游院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认真负责,按照市旅游局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全行业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

(二)精心准备,认真实施。各培训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听课率、确保课时、确保培训质量。要坚决避免只重效益,不重质量问题的出现。要不断创新培训思路和方式,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市旅游局将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各单位培训方案(计划),请于6月15日前报市旅游局。

(三)请各区县(市)旅游局、市旅游培训中心、旅游院校等培训定点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全年培训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旅游局人教处。培训总结包括举办培训班期数、参加培训人数、采取的培训形式以及培训效果等。

联系人:徐阳、刘阳。

联系电话:22818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