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旅游质监动态
(2007年第9期 总第25期)
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007年9月5日
【工作综述】
8月份,为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和出境旅游组团社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组团操作行为,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旅游者理性消费,减少旅游合同纠纷,整治“零负团费”现象,协助企业从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解读、理解新版出境旅游合同和投诉处理标准的内涵,8月23日,沈阳市旅游局联合沈阳市工商局共同举办了“沈阳市旅行社旅游组团操作培训班”。在培训班上,市旅游局和市工商局重点就“合同纠纷处理”、“旅游合同在旅游投诉处理中的应用”“新版出境旅游合同特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8月份,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检查旅游团队100余个,导游员110余人,旅游广告80余份,查处违规旅游广告3起,受理旅游投诉咨询14起,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走访企业42家。
【质监简报】
●8月3日,省旅游质监所召开了2008年度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培训班。
●8月23日,沈阳市旅游局联合沈阳市工商局共同举办了“沈阳市旅游组团操作培训班”。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处李猛处长、市旅游质监所傅强、姜杰同志分别就“合同纠纷处理”、“旅游合同在投诉处理中的应用”“新版出境旅游合同特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全市共有28家国际社和24家国内旅行社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8月份,市旅游质监所开展了导游员规范上岗专项检查。
●8月份,市旅游质监所开展了旅游广告专项检查。
●8月份,市旅游质监所还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走访了四十余家旅游企业,并就如何使质监工作更好为企业服务等问题,广泛地征求了企业意见和建议。
【出行提示】
一、赴巴塞罗那旅游注意安全
近一段时间以来,西班牙巴塞罗那发生多起针对我公民的抢劫、盗窃案件,地点主要集中在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国家旅游局提示近期赴巴塞罗那旅游的中国公民,在机场、火车站、酒店等公共场所要特别加强安全防范。
二、赴澳中国公民请勿携带含蛋黄或肉馅月饼入境
外交部领事司提醒赴澳中国公民,注意遵守澳方规定,请勿携带含蛋黄或肉馅的月饼。如携带其他食品、动植物或木制品入境,应据实填写入境旅客卡申报,切勿存侥幸心理。
三、旅游天气
预计未来10天,影响我国的冷空气势力较弱,北方大部分地区气温将比常年同期偏高,南方大部气温基本与常年同期持平;华西地区和华南地区阴雨天气较多,其它大部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华北地区北部旱情持续或发展。
受此影响,计划9月份上旬出游几条旅游热线的旅行社和游客要注意以下事项(此项内容仅供参考,出行前请关注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
1.华东线:天气晴好,出游指数良;2.昆明线: 部分地区小雨,出游指数良;3.东北线:部分地区有阵雨,出游指数良;4.四川线:部分地区阴雨天,出游指数良。
【投诉受理】
8月份,我所共受理旅游投诉咨询14起,目前均已妥善解决。
【市场检查】
一、导游员规范上岗检查
8月份,共检查旅游团队100余个,检查导游员110人。
在对导游员规范上岗的集中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导游员“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等现象有所抬头,另外个别导游员的IC卡还存在未年审现象,在此提醒各旅行社和导游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上述现象重复发生,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旅游秩序和形象。
二、旅游广告专项检查
8月份,共检查旅游广告200余份,查处违规广告3起。
其中,针对沈阳新世纪国际旅社、沈阳浪漫假期旅行社在旅游对外招徕广告中,用品牌线路名称代替旅行社名称的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
针对丹东市中青国际旅行社在《辽沈晚报》刊登旅游招徕广告,涉嫌在沈阳异地操作旅游业务的违规问题,沈阳市、丹东市旅游质监所已联合进行了查处,并转交丹东市旅游质监所立案处罚。
【案例分析】
案例 吕女士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外出旅游,不料旅游途中发生车祸受伤。经交通部门勘查认定,由肇事人赔偿李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18000元。之后,保险公司根据旅行社代为吕女士所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决定向吕女士赔付12000元保险金。但是,旅行社告之吕女士,肇事者已经向她赔付15000元,赔偿金额大于保险公司赔付额,而且一个人不能因一个案件获得两次赔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应归旅行社所有。吕女士虽然不愿意,但又说不出什么理由,遂放弃了保险公司对她的赔付。
分析 本案中,吕女士不应该放弃应得的保险赔偿。吕女士在旅游前通过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吕女士因车祸受伤,理应获得保险赔偿金。旅行社的解释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订立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吕女士和保险公司,旅行社只是保险合同业务的代理人,不是当事人。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支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受益人应该是投保人或指定的保险受益人,与代理人旅行社无关,旅行社不能以任何理由将保险赔偿金据为己有。
报:省质监所、局领导
送:局内各处室;区、县(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