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管理
监管动态
举报登记
 
     
  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市场管理 >> 监管动态
     
沈阳旅游质监动态(2006年第12期)
 来源:沈阳市旅游局  作者: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时间:2006-12-5 [关闭窗口] [ ] [打印
 
沈阳旅游质监动态
(2006年第12期)
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006年12月5日
【工作综述】
  十月1日—7日,根据《沈阳市2006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方案》和《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市旅游局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在十一黄金周期间,以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旅游市场检查。重点对旅游安全保障、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提高假日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引导和教育游客自觉提高文明意识等方面进行检查。同时督促各旅游企业进一步落实旅游市场检查的各项要求,切实排除各种事故和安全隐患。为营造和谐的假日旅游氛围,创造一个良好的假日市场消费环境奠定了基础,确保了“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地进行。
  十月中旬,为深入贯彻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绿色旅游饭店》行业标准,搭建旅游饭店良好的互动交流平台,共同提升中国旅游饭店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沈阳市旅游局、沈阳市旅游协会与中国旅游饭店协会共同举办了“创建绿色饭店万里行”活动。为表彰优秀旅游饭店职业经理人对我国旅游饭店业做出的贡献,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举办授予中国旅游饭店业总经理荣誉证章活动已经开始,我市5位旅游饭店总经理获得了提名并进入公示阶段。
   截止到11月底,市质监所共受理旅游投诉2起,都已得到妥善解决。   
【质监简报】
   ●为深入贯彻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绿色旅游饭店》行业标准,搭建旅游饭店良好的互动交流平台,共同提升中国旅游饭店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10月12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在沈阳万豪酒店召开了创建绿色旅游饭店活动仪式,会上万豪酒店总经理张达先生代表全市旅游饭店宣读了倡议书,与会的百余家旅游饭店总经理及员工代表还参加了“千家酒店、万人签字”活动。
   ●10月27日,为纪念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成立二十周年,经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辽宁省旅游协会、沈阳市旅游协会评选,我市的人员有:高国继(沈阳黎明国际酒店)、左贵春(辽宁友谊宾馆)、郝薇(辽宁工会大厦)、李春祥(沈阳金辉大厦)、高国福(沈阳金利宾馆)等五位旅游饭店总经理被提名“中国旅游饭店业总经理”荣誉证章并已经在中国旅游报上公示。
   ●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塑造中国公民良好国际形象,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布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外交部领事司提醒每位公民出境旅游时要努力践行《指南》,克服旅游陋习,倡导文明旅游行为。该指南内容如下: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问使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旅游提示
   一、出行提示
   据外交部网站发布的“赴部分国家和城市注意事项”信息。为方便广大公众出国旅行,请您在出国前仔细阅读,并希望此项服务给您的异域之旅带来平安、快乐。更多相关信息请登陆外交部网站查询。
   (一)、赴荷兰中国公民请注意安全
   近期以来,荷兰接连发生多起中国公民在乘坐火车或在酒店用餐时被偷、被抢事件。外交部及中国驻荷使馆提醒中国公民在荷旅行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尽量结伴而行;
  二、避免与借问路、问时间搭讪者过多接触;
  三、用餐时请将手包等物品保持在视线之内;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提高警惕,注意妥善保管钱物及照看行李;
  五、护照、签证、机票和身份证等应事先复印备份并随身携带,复印件与证件原件应分开保存,以备急需;
  六、如出访团组成员的证件、机票和钱物由一人集中保管,要特别注意这些物品的安全。
(二)、斐济国内局势趋紧,在斐中国公民请注意安全
   近日,斐济政局趋紧,治安状况有可能恶化。外交部领事司和驻斐济使馆提醒在斐中国公民和中方机构注意加强防范,密切注意当地安全情况,尽可能减少外出,避免前往敏感地区,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准备赴斐的中方人员应暂缓去斐。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与当地警方和驻斐济使馆联系。使馆电话:00679-3301833,9997287,9997319。
  二、天气
   预计未来10天,影响我国的冷空气势力不强,除西南地区东部、江南等地的局部地区旬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偏低1°C左右外,全国其余大部分地区气温基本与常年同期持平或偏高;旬前期,我国大部分地区基本没有雨雪天气;旬后期,降水将呈增多趋势。受此影响,计划11月份上旬出游几条旅游热线的旅行社和游客要注意以下事项:
1.华东线:气温偏低,出游指数一般;2.昆明线:天气晴好,出游指数优;3.东北线:部分地区小雨雪,出游指数一般;4.四川线:小雨(雪)或中雨,出游指数一般。
市场检查
   十一月份,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对我市部分旅行社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旅游社20余家,抽检旅游合同200余份。
投诉受理
   11月份,我所共受理旅游投诉2起。主要涉及旅行社行程变更、标准降低等问题,到目前为止,都已得到妥善处理。
【案例分析】
   案例   2005年12月3日-12日,游客王某一行10人参加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泰港10日游,每人交纳了3000元的旅游费用,旅行社与游客签订了旅游合同。11月10日到达香港,按照合同双方的约定,11日为自由活动时间。游客王某一行10人向香港地接社导游提出能否安排赴澳门旅游。而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每人交了600元人民币。第二天,在赴澳门游览过程中,因导游迟接(接团计划与实际到达时间不符)及时间紧,一路匆匆,没有仔细游玩,让王某等人产生不愉快的感觉。12日上午团队按计划到机场搭乘航班返回。王某等一行到机场却执意与香港导游和该团领队“讨说法”,要赔偿、拒不登机。领队便扔下他们的护照带团登机。后王某等9人在香港警察的协助下乘同一航班返京。
   分析   本案中涉及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自由活动期间的自费项目出现问题应有谁来承担责任?王某等人增加澳门景点是其主动提出并与香港导游之间达成口头协议,王某等人与香港导游之间形成了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在澳门旅游中出现的问题应在王某与香港导游之间解决,如事实清楚则应由香港导游或其所在旅行社对王某等人进行赔偿,国内组团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是领队面对部分游客拒绝登机应该怎么办?王某等人不听劝阻,拒绝办理登记手续,执意留在香港“讨说法”的行为违反了履行合同的义务,其结果可能扩大旅游团队的损失,造成不良影响。但是领队扔下王某等人的护照带其他团员登机的做法不妥,不应简单处理,应当在当地导游的协助下,请香港警方出面解决,防止可能发生的滞留。
 
 
 
                                                       
报:省质监所、局领导
送:局内各处室;区、县(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