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沈阳市“冰川杯”明星导游员大赛复赛方案
 来源:沈阳市旅游局  作者:沈阳市旅游局  时间:2005-8-10 [关闭窗口] [ ] [打印
   经过一个月的报名、筹备、培训,7月30日—8月3日作为2005年中国国际旅游节子项活动之一的“冰川杯”明星导游员大赛初赛在沈阳大学赛场圆满告一段落。全市报名参赛导游员1500余名,其中有近900名导游员参加了初赛,经过初赛赛事(笔试、口试)的激烈角逐,有100名导游员将进入复赛。其中普通话导游员78名,英语导游员8名,日语导游员6名,韩语导游员4名,俄语导游员4名。为确保“冰川杯”明星导游员大赛复赛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赛时间
   2005年8月24日—8月25日
  二、复赛地点
   沈阳冰川动物乐园(为本次大赛冠名、提供赞助单位)
  三、组织机构
   此次复赛在大赛组委会和考评委员会直接领导部署下进行。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组织参加大赛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徐阳   联系电话:22818235
  四、复赛形式
   复赛由知识技能部分的自我介绍、旅游景区(点)讲解、知识问答和才艺表演两部分组成。
   (一)自我介绍(不超过30秒)
   (二)旅游景区(点)讲解(不超过8分钟)
   旅游景区(点)讲解内容为《清沈阳故宫》、《清昭陵》、《清福陵》、《张氏帅府》、《沈阳冰川动物乐园》、《 世园会》。参赛选手通过抽签形式对其所抽的一处旅游景区(点)进行现场讲解。抽签内容不得更换。
   (三)知识问答
   每位参赛选手回答三个问题,每人回答问题的时间总共不超过三分钟。题一为选手所讲的旅游景区(点)的两个知识问答题;题二为导游服务规范、应变能力一个知识问答题。
   (四)才艺表演
   每位选手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主要考察选手综合才艺水平。选手可根据自身特长进行现场表演,包括声乐、形体、语言或其它才艺表演。如需特殊道具须自备。
   参赛选手上场次序在指定地点通过抽签确定先后顺序。之后选手按照抽签顺序进行复赛。期间,不得离开赛事场地,或更换比赛序号,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
   五、评委组成
   为充分体现大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展示参赛选手的实力与风貌,此次复赛,大赛组委会聘请的评委由旅游界资深和知名专家、学者组成。
   六、计分办法
  1、本次大赛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知识技能部分90分,才艺表演部分10分)。
  2、参赛选手的业务技能、综合素质、才艺表演、语言能力、应变能力等为评分的主要依据。
  3、选手的个人最后得分计分办法:以知识技能和才艺表演,即两组评委打分后合成总分。知识技能组评委为5人,每位评委对参赛选手的表演分别打分,评委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3个评委分值相加平均后成为参赛选手知识技能部分的最后得分。才艺表演组评委为2人,每一位评委对每位选手的表现分别打分,评委分值相加平均后成为参赛选手才艺表演部分的最后得分。知识技能部分的最后得分与才艺表演部分的最后得分合成后为该名参赛选手的复赛最终得分。
   七、成绩生效
   每位选手完成复赛规定内容后,由评委当场打分,工作人员将《2005年沈阳市“冰川杯”明星导游员大赛复赛评分表》当场密封。每半天由指定工作人员收取各赛场密封的《2005年沈阳市“冰川杯”明星导游员大赛复赛评分表》,并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核分,录入电脑。
   八、说明事项
   请参赛选手注意以下事项:
   1、选手统一在指定地点备考。
   2、赛前在候考处进行参赛景点的抽签、景点讲解及才艺
   表演场地分配,并进行确认签字。
   3、要严格遵守比赛限定的时间,规定时间一到,工作人员将示意参赛选手终止比赛。
   4、请注重仪容仪表,参赛男女选手不得穿短裤、吊带上衣,或鞋拖入场,须着职业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