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旅发[2005]76号 关于举办2005中国沈阳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旅游局  作者:沈阳市旅游局  时间:2005-7-21 [关闭窗口] [ ] [打印
各区、县(市)旅游局,各旅游商品设计、生产、销售单位(个人):
  为提高我市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的研制、开发水平,拉动我市旅游消费和旅游购物比重的增长,满足海内外游客购物的需求,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为迎接2006年世园会的召开,推出一批沈阳特色旅游商品。我市定于2005年7月21日-2005年8月24日举办2005沈阳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沈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沈阳市旅游局
        沈阳北展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科学宫
        沈阳晚报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处。具体负责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的具体策划、组织实施及相关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征集范围
   集中表现沈阳历史文化、城市建设、名胜古迹、风土人情、现代科技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组成的标志图案和造型的旅游商品。特别是反映世园会特色的旅游商品。
   1.旅游纪念品:结合沈阳地方特色(包括景区景点、城市特色等)而开发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商品;
   2、工艺美术品:包括日用工艺品和陈设工艺品;
   3.民俗用品、民间艺术品:结合沈阳习俗开发的商品、民间艺人开发的商品;
   4、文化艺术品:文物复制品、文房四宝、金石字画等;
   5、土特产品:本地出产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包括烟酒糖茶、名贵药材、畜牧产品和其他农副产品;
   6、旅游一般用品:旅游日用品;
   7、其他商品。
   三、参赛人员
   社会各界关心沈阳旅游商品事业、从事与旅游商品设计、生产、销售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企事业单位、设计师、设计爱好者、发明人或发明专利持有者等。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要有纪念价值、收藏价值、实用价值;有沈阳地方特色(民族、地域特色);外形美观、色彩合理;有适合的包装;有说明和介绍;价格适宜;便于携带;适合批量化生产。
  (2)参赛作品分实物作品和平面设计作品两类。
   五、参赛办法
   (1)参赛作者一律填写作品报名表2份。参赛报名表可以从沈阳旅游网(www.sytour.gov.cn)下载,也可以通过沈阳晚报大赛宣传材料获得,空白表格复印有效。
   (2)平面设计作品:须打印高精度样稿一份(A4幅面),并提供详尽的文字说明。如有电子稿,可与打印稿一并提供。
   (3)实物作品:提供样品或者模型,其中土特产品除提供包装外,还须提供样品。
   (4)参赛作品须附文字说明(不超过500字)2份。文字说明内容包括:作品简介、设计理念、材质、工艺和预计成本价格等(一律采用宋体3号字,不得超过500字)。
   (5)报送地址:
   地址:沈阳科学宫北楼五楼会议中心(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01号)
   咨询电话: 22818240(沈阳市旅游局)
          23978050 23978025(沈阳科学宫)
   联系人:刘桂珍 郭艳凤(沈阳市旅游局)
         安妮 王春颖(沈阳科学宫)
   六、时间安排
     7月21日 报送作品
     8月12日 报名截止
     8月16日 初评
     8月18日 复评
     8月21日 市领导参观
     8月21-22日 公众评选
     8月23日 终评
     8月23日 召开颁奖仪式,推出沈阳市十大优秀旅游商品
     8月21日-24日 作品展示
   七、奖项设置:
    1.沈阳市十大优秀旅游商品
    一等奖:2名 各颁发奖金5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3名 各颁发奖金3000元及证书      
    三等奖:5名 各颁发奖金1000元及证书      
    世园会旅游商品创意特别奖:1名 颁发奖金2000元及证书
    世园会旅游商品优秀奖:10名 颁发证书
    2.设计奖
    一等奖:2名 各颁发奖金3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3名 各颁发奖金2000元及证书
    三等奖:5名 各颁发奖金1000元及证书
    世园会旅游商品优秀平面设计奖:1名 颁发奖金2000元及证书
    世园会旅游商品优秀奖:10名 颁发证书
    注:沈阳市十大优秀旅游商品在报名参赛的实物作品选出,一、二、三等奖项不兼得。
   3.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5名 各颁发奖金2000元及证书。
  八、评审办法和标准
   1.评审办法:为了保证大赛评选活动的权威性,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委会采取专家评审与公众评选相结合的形式,组委会将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权威人士组成评委会,严格按照制定的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并组织公众开展评选活动。采取计票方式,按得票多少评出获奖作品。
   2.评审标准:实物作品和设计作品分类评选。(1)产品创意:创意新颖,技艺或品种独创;易被旅游者接受,时尚性强。(2)收藏纪念: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有地方特色(传统工艺、传统文化元素的体现)、反映景区点的特点环境与风貌,有特定的纪念意义,易于收藏,保留价值高。(3)方便实用: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包装美观,色彩应用合理,易于携带。(4)制造工艺:工艺精良,用材合理。注重环保。(5)批量生产性:具有生产和市场前景;已批量生产并投入市场。具有一定的占有率。设计作品对市场应有正确的分析。                
   九、宣传回报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对获奖作品进行大力宣传,有步骤地把获奖作品推向市场。
   1.编制《沈阳优秀旅游商品》画册;
   2.在沈阳旅游网上免费宣传;
   3.组织获奖单位或个人参加国内外旅游商品交易会;
   4.其他政策。
   
   附:“2005中国沈阳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参赛报名表

                            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