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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4年中国国内旅游网上博览会"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04-9-25 [关闭窗口] [ ]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2003年国家旅游局举办的首届中国国内旅游网上博览会,得到了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的热烈响应,取得了圆满成功。为了进一步加快"金旅工程"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的建设步伐,提升旅游企业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充分发挥网络宣传的技术优势,更好地宣传展示旅游目的地、旅游企业和旅游产品形象。国家旅游局决定 2004年继续举办中国国内旅游网上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博览会组委会
  博览会组委会主任:何光暐;
  副主任:孙钢、张希钦、顾朝曦、王军;
  成员:国家旅游局各司(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旅游局负责人。
  受国家旅游局委托,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作为博览会的主办单位全权负责此次博览会的组织和运营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秘书长:董培南。
  二、 博览会日程
  2004年5月8日
  博览会正式开网,接受参展客户登录报名,接待游客参观;
  2004年5月18日上午10点
  博览会开幕仪式;
  2004年5月19日上午9点30分-11点
  国家旅游局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政策法规司和规划发展与财务司领导在线交流2004百姓生活游、发展工农业旅游和旅游发展规划等专门话题;
  三、 博览会的报名组织工作
  本次博览会的组织工作以省为单位进行,请各省旅游局指定专人负责本省范围内的组织工作。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信誉好、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参加此次博览会。请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协助组委会审核辖区内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杜绝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言论信息以及虚假失实、超范围经营的信息出现。
  请各省级旅游局于2004年4月1日前,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将本单位筹备2004年中国国内旅游网上博览会的有关情况和筹备负责人及联络方式报告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
  四、 参展事项
  1、本次博览会为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置专用展厅,为地级城市设置专用分展厅,为各类旅游企业预留专用展台。
  2、参展单位和游客可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登录进入博览会;也可登录博览会专用网站(www.visitchina.com.cn)直接进入博览会。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各地级城市旅游局请于2004年4月25日前将本地展厅的设计制作方案报送博览会组委会,以便于组委会在开网前搭建展会平台。
  五、组委会将在此次博览会上对参展单位在工作组织、展台设计和形象宣传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总结。
  六、关于"2004年中国国内旅游网上博览会"的有关详情及后续情况请点击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和博览会网站(www.visitchina.com.cn)查看。
  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王玉蓉(010-65201514)、
            胡 云(010-60531188-238)
  技术咨询:邱水山 (010-60531188-206)
  商务推广:上官星翼(010-60531188-246)
  咨询邮箱:blh@cnta.gov.cn;
  传真:(010)65137871、60533794;

  专此通知。

  附件:1、网上博览会报名参展须知
     2、博览会简明操作指南


                               国家旅游局
                            二○○四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