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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04年“十一” 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04-9-25 [关闭窗口] [ ] [打印
各市假日办、省假日办有关成员单位:


  为了确保今年“十一”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统计范围

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预报的重点城市是: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和葫芦岛。

预报统计的重点旅游区(点):

沈阳:棋盘山、昭陵、怪坡
大连:海洋极地馆、森林动物园、白玉山
鞍山:千山、玉佛苑、二一九公园
抚顺:赫图阿拉、雷锋纪念馆、元帅林
本溪:本溪水洞、关门山、五女山
丹东:凤凰山、鸭绿江、五龙山
锦州:医巫闾山和青岩寺、北普陀山、奉国寺
葫芦岛:兴城古城、龙湾海滨、菊花岛
  二、预报统计的主要内容

9月28至30日,预报8个重点城市旅游住宿、交通、旅行社预订情况;10月1日至7日对上述城市的24个旅游区(点)的旅游接待情况进行统计监测;10月8日发布“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情况综述。

三、具体报送时间和报表要求

1、按照《“黄金周”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要求,为了客观真实的反映各监测景区(点)的接待能力情况,各市假日办要对本城市纳入预报的旅游景区(点)的最佳和最大日接待量进行重新核定,变动超过10%的旅游区(点),各市要于9月20日前,重新核定上报辽旅假综1表,即《各市黄金周旅游接待能力调查表》。

2、 9月28日至30日(“黄金周”前3日至前1日)每日15时前,各指定重点旅游城市上报“辽旅假综2表”,即《重点旅游城市“黄金周”旅游信息预报表》。

3、10月1日至7日每日15时前,上报辽旅假综3表,即《重点旅游城市“黄金周”接待情况日报表》,同时上报当日本地旅游情况的总体概述。

4、辽旅假综4表(《“黄金周”交通运输部门客运情况日报表》)由沈阳铁路局、民航东北管理局和省交通厅于“黄金周”每日17时前报送。

5、由于10月8日上午省假日办要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国假日办汇报黄金周旅游综合情况,请各市假日办于10月7日17时前,上报辽旅假综5表(《各市“黄金周”旅游接待情况汇总表》)和“黄金周”期间本地旅游情况综述;请沈阳铁路局、民航东北管理局和省交通厅于10月7日18时前,报送“十一”黄金周期间旅客运输情况(辽旅假综4表)。如果10月7日全天情况没有统计出来,可采用预计办法,即用10月1日至6日实际数据加上10月7日的预计数据。

四、纳入全国“黄金周”假日旅游预报统计范围的沈阳、大连两个重点旅游城市和千山旅游景区,要按照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04年“十一”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做好预报统计模拟测试和有关统计报表、资料的上报工作。

五、报送方式

今年“十一”黄金周预报统计信息以传真的方式上报。省假日办统计预报中心的传真:024—86809425。



         
                              二ОО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