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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辽宁旅游标识和主题口号的启事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04-9-25 [关闭窗口] [ ] [打印
为全面、准确、生动地宣传塑造辽宁旅游的整体形象,突出辽宁旅游资源特点和优势,加大辽宁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扩大辽宁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省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辽宁旅游标识和主题口号。现就有关事宜提出如下要求:

一、辽宁旅游标识

1、辽宁旅游标识设计应简洁、明快,科学反映辽宁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时代精神,内容涵盖辽宁旅游精髓,体现出辽宁旅游特点、特色,具有辽宁旅游的特指性。

2、作者要提供设计原稿,标明设计理念、标识含义、特点。

3、征集方案来稿一律不退。方案一经采用,辽宁省旅游局将奖励由沈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及港澳特区15日出境游(沈阳起止)。作者拥有版权,辽宁省旅游局拥有对标识永久性无偿使用权。

二、辽宁旅游主题口号

1、辽宁旅游主题口号要具有辽宁旅游特殊性、鲜明的时代性、高度的概括性和良好的文学美感。全面、准确地概括辽宁旅游特点,突出辽宁旅游特色。

2、作者要提供口号创意根据,口号内在含意。文字简洁、凝炼、格式公整、读念琅琅上口,易于记忆和传播。

3、征集文稿一律不退。文稿一经采用,辽宁省旅游局将奖励由沈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及港澳特区15日出境游(沈阳起止)。作者拥有版权,辽宁省旅游局拥有口号的宣传使用权。

请将设计方案原稿发送邮件至Email:cxc@lntour.gov.cn或邮寄至辽宁省旅游局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处,请在信封上标明“标识和主题口号征集”。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3号,邮编:110031,征集截稿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



                  辽宁省旅游局
                              东北新闻网
                 沈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
                                2004年9月17日